我们知道,在有的单位,可能出于人手不够,会找一些临时工,临时干一段时间,然后发工资人的情况。临时工也是需要发工资的,那么,临时工工资怎么入账呢?今天,华律劳动纠纷律师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从税务的角度来看,如果这些临时工是公司长期固定聘用的,意思就是公司有事情的时候都是固定找这些临时工的话,可以以工资表作为费用支出,如果是公司有事情的时候临时到劳务市场找人来做的,那必须要有劳务发票才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而且,不能以工资的形式来发放,要以劳务费的形式来发放。即计算公司的计税工资时的职工人数,不包括这些人。
补充:
如果这些临时工是自己找的,理论是这些人给你发票,但实际根本不可能,怎么办呢?只能自己到税务机关去开发票吧,现在很多操作都是采取换算收入的方法来开发票,就是“发票金额=支出÷(1-7%)”,因为自己开发票的税金是不可以作为费用的,很多税务机关也默许纳税人打到发票金额中。
这里说的7%是一个大概的数字,要看你们那开发票时候要缴纳的数字而定,你可以先打个电话到地税,问他们8000元的劳务发票大概要缴纳多少税,你就去开金额为8000+税金的发票即可。
对临时找的人员,分录是
借:营业成本-劳务费
贷:银行存款
以开回来的发票作为原始凭证
对自己的临时工,分录是
借:营业成本-工资8000
贷:现金、银行存款8000
建议走工资,税率低及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现金
相关知识:
按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无论什么用工方式,只要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要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来执行。
《最低工资规定》第二条指出,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第三条规定,本规定所称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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